替罪羊:

「肋未記」第十六章記載了替罪羊的故事。 經中講人們選出一隻山羊後,司祭將雙手按在山羊頭上,把猶太人在一年中所犯的罪轉到這頭羊上;便把此羊放逐到曠野裡去,羊將人的罪過帶入無人之境。這隻羊就稱作為「替罪羊」”。

在今天的福音中,我們也看到這「替罪羊」的現象。 法利塞人和司祭們抓到一個犯姦淫的婦人, 把她放在眾人的中間,在眾目睽睽之下審判她, 並對耶穌說,按照法律, 這樣的婦人應該用石頭砸死。 耶穌回答他們說,「你們中間誰沒有罪,先向她投石罷!」他們一聽這話,
 就從年老的開始到年幼的,一個一個地都溜走了。

這個婦人就是這些法利塞人和經師們的「替罪羊」。他們雖知自己是罪人, 但沒有看到並反省自己的罪過;相反,他們只看到這個婦人的罪,判斷她,並想要用石頭砸死她。 耶穌這時提醒他們,他們也是罪人。 這是法利塞人和經師對這位婦人的態度。 這也是我們每個人都常犯的罪過。 我們看不到、也不反省自己的罪過,卻常常找個 「替罪羊」來批評、判斷。 而耶穌提醒我們都是罪人, 我們應該用慈悲、憐憫、寬恕來對待罪人。 如果我們謙卑承認自己的罪過,耶穌也會同樣對我們說,「我也不定你的罪;去罷! 從今以後,不要再犯罪了!」

—翟林湧神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