乙年 復活期第三主日

房志榮神父 著

默想:

今天要聆聽的是故事的續篇(路24:35-48):二門徒當夜由厄瑪烏趕回耶路撒冷,「把在路上所遇到的事,和在分餅時認出耶穌的經驗,敘述了一遍」。就在這時,「耶穌站在他們當中,對他們說:願你們平安!」這和若望所報導的一樣,耶穌復活後的顯現,給人帶來平安,以猶太人的shalom作為祂的祝福。 

但接下來,路24:37-43跟若20所說的兩次顯現就很不同:「他們都驚慌起來,想是見了鬼。耶穌對他們說:你們為什麼驚慌?……看看我的手,我的腳,分明是我,你們摸摸看,鬼是沒有肉,沒有骨頭的,你們看,我是有的。說了這話,就把手和腳指給他們看。他們由於歡喜,還是不敢相信,只是驚訝。耶穌說,你們有什麼吃的沒有?他們便給了他一片烤魚。祂接過來,當著他們的面吃了。」對於從希臘文化皈依基督的路加來說,人卑微的身體要光榮地復活,是不易接受的;也許正因如此,路加才把復活的耶穌寫成苦口婆心的老師,用看、摸、吃,種種肉體感官的方式,一步步地說服門徒們,死而復活、臨在他們中間的就是祂。

今天福音的第二大段,路24:44-48的五節經句也是內容豐富,文意飽滿,是路加福音中耶穌最後的訓話:先給舊約作了一個總結,並啟發門徒們的心智:「以前我還跟你們在一起時,對你們就說過這話:凡是梅瑟法律、先知和聖詠上關於我所記載的話,都必須應驗。於是耶穌開啟他們的心竅,使他們理解經書。」然後指出全部舊約的精華:「經上曾這樣記載:默西亞必須受苦,第三天從死人中復活」。最後預告「人要因祂的名字把悔改的信息,從耶路撒冷開始,傳報給萬民,使他們得到罪赦。」最後是門徒們的角色:「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證人。」每位領過洗,獲得基督復活新生命的信友都包括在這些門徒們裡,都要為基督的復活作證。


反省與行動:

  1. 我常在讀經、祈禱、服務、感恩聖事和日常生活中,與復活的主耶穌相遇嗎?
  2. 我明白聖經上記載的,「默西亞必須受苦,第三天要從死人中復活」的意義嗎?
  3. 我如何在生活中傳報基督復活的喜訊,帶領眾人皈依基督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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