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年期第六主日

常年期第六主日

今天的福音中,耶穌為人們闡述了法律的真正精神。祂說:「你們一向聽過對古人說:『不可殺人!』我卻對你們說: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,就要受裁判。」「你們一向聽說過:『不可姦淫!』我卻對你們說:凡注視婦女,有意貪戀她的,這人已在心裡姦淫了她。」「你們又一向聽過對古人說:『不可發虛誓!要向上主償還你的誓願!』我卻對你們說:你們總不可發誓。」耶穌這樣的論述,並不是要增加更多的規矩,而是把我們帶回法律的核心——人的心。祂強調,我們不應該只是為了遵守法律而遵守法律;遵守法律,不只是規範我們的外在行為;遵守天主誡命的目的,是保護我們的生命,成就我們的心靈...
常年期第五主日

常年期第五主日

耶穌說:「你們是地上的鹽;你們是世界的光。」這不是稱讚,而是一個使命。鹽若要發揮作用,就必須融化自己;光若要照亮黑暗,就必須燃燒自己。作基督徒,意味著不只是為自己而活,而是願意為他人付出、為世界帶來改變。當我們多一點耐心、少一點指責,我們就在作鹽;當我們在黑暗中不逃避、不沉默,願意活出信仰的價值,我們就在作光。作鹽與作光,不在於做偉大的事,而是在平凡的生活中,活出信仰、仁愛、寬恕、公義與和平。在受洗時,基督復活的光已經交付給我們。今天,耶穌問我們:你願不願意讓這道光,透過你的生命,照亮世界?願我們甘心成為鹽,願意成為光,讓世界因著我們...
常年期第四主日

常年期第四主日

其實,人生最深層的追求,莫過於喜樂與幸福。然而,在現實生活中,人們往往誤以為,只要擁有世間的榮華富貴、名譽地位、豐富的物質與感官享受,內心就能得到滿足與喜樂。不可否認,這些確實能帶來一時的快樂與刺激,但這樣的快樂往往短暫而脆弱。當人真正得到了這一切之後,卻常常發現,內心反而更加空虛、更加不安,彷彿有一個無法填補的缺口。這種心靈的空虛與渴望,並不是物質世界所能滿足的,而唯有福音,唯有與天主的關係,才能真正填滿人心。...
常年期第二主日

常年期第二主日

若翰看到耶穌向他走來,便宣告:「看,天主的羔羊,除免世罪者。」這不是一句隨口而出的話,而是來自他內心深處的確信與作證。在舊約中,羔羊的血象徵拯救與釋放,使以色列子民免於死亡,走向自由;羔羊同時也是祭獻,代表罪過得赦。如今,若翰明白:這一切的預像,都在耶穌身上實現了。耶穌就是那真正的羔羊,藉著祂的犧牲,世人的罪得以被除免。若翰之所以能作證,是因為他看見了聖神降臨在耶穌身上。聖神的臨在,讓他認出耶穌的真正身分——祂是天主子,是救主。作證是在聖神內看見真理。...